长寿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关于区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长府采(2010)754号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制
2010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1
第二章 设备数量、配置及技术参数………………………………..…2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构成制作及有效性…………………………………5
第四章 答疑及补遗………………………………………………………7
第五章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处置………..……………………………8
第六章 开标程序、定标原则……………………………………………8
第七章 评分标准……………………………………………………….10
第八章 商务合同的签定……………………………………………….11
第九章 项目验收及付款方式 …………………………………………11
第十章 违约责任 ………………………………………………………12
第十一章 监督及解权…………………………………………………….12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按照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对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所需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邀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1、投标地点:长寿区行政中心北楼114室
2、标书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3、标书获取时间:2010年7月5日北京时间17时前
4、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7月6日北京时间9:00时
5、开标时间:2010年7月6日北京时间9:00时
6、开标地点:长寿区行政中心北楼110室
7、信息发布:http://www.cqgp.gov.cn
二、有关规定:
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长寿区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恕不接受。
2、提交投标保证金户名: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3、开 户 行:工商银行长寿支行营业部
4、帐 号:3100085109026419859
三、联络:
1、招标采购单位全称: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地 址:长寿区行政中心北楼114室
3、邮 编:401220
4、联系电话:
采购人:02340666513 采购中心:02340404932
5、传 真:02340404932
6、联系人:
采购人:王老师 采购中心:吴老师
四、投标人基本资质要求:
l、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及其授权代理商必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并在近三年内未发生经营性亏损。
6、投标人及其授权代理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为保证产品具有正规和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必须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厂商:
(1)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许可,具有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
(2)主要产品销售授权书原件;
(3)属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应提供CCC认证;
(4)如投标人不是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5)投标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6)投标保证金进帐回单原件;
(以上资料按序装订单独装袋,不密封,供审验。)
五、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概不负责,均由投标人承担。
六、现场踏勘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出2日内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联系电话:02340666513;王老师),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二章 设备名称、数量、配置及技术参数
一、设备名称、数量:
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2套。
编号 |
设备名称 |
推荐品牌 |
参考型号及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16路硬盘录像机 |
浙江大华 |
DH-DVR1604HB-GA |
台 |
14 |
2 |
8路硬盘录像机 |
浙江大华 |
DH-DVR0804HB-GA |
台 |
10 |
3 |
红外枪型摄像机 |
东莞迈视/天地伟业/中山利堡 |
MS-821ZR-2 |
台 |
3个品牌选用共223 |
红外枪型摄像机 |
TC-C6550RB-L |
台 | |||
红外枪型摄像机 |
利堡81252-3DS |
台 | |||
4 |
光纤收发器 |
NET-LINK |
1100S-2KM |
对 |
25 |
5 |
拾音器 |
以色列快鱼E.TRADIO |
监听面积:10平方米-50平方米;音频传输距离:3000米;灵敏度:120dB/MW;信噪比: 75dB ( 1米40 dB音源)30dB (10米40 dB音源) 1KHz at 1 Pa;指向特性:全方向性;感度:-35 dB(7.9mV) 0dB=1V/1Pa,1KHz; 麦克风:高灵敏度全指向电容咪头,噪声极小;输出阻抗: 600欧姆非平衡;输出信号幅度: 2.5Vpp/-25db;电源电压:直流稳压DC 8V-20V;外形尺寸:120mm×30mm;监听头语音清晰干净、高保真自然原声;多级动态降噪处理,内置高速DSP数字信号处理器; 独特设计的“电子噪声动态闭环抑制电路”,彻底消除“嘶嘶”电子噪音; 国际领先水平的音频监控回声消除技术有效减少旷房间的严重回音; |
台 |
186 |
6 |
液晶显示器 |
三星 |
19寸 |
台 |
28 |
7 |
硬盘 |
希捷 |
1TB |
块 |
141 |
8 |
麦克风 |
飞利浦 |
SHM1000/97 |
个 |
24 |
9 |
音箱 |
漫步者 |
2.1声迈(木质)系列 |
台 |
24 |
10 |
摄像机电源 |
小耳朵 |
1A |
个 |
223 |
11 |
摄像机支架 |
国产 |
|
付 |
223 |
12 |
视频线缆 |
爱普华顿 |
SYV75-3 |
米 |
22000 |
13 |
电源线缆 |
爱普华顿 |
PVV2*0.5 |
米 |
10100 |
14 |
电源线缆 |
爱普华顿 |
PVV4*0.5 |
米 |
11050 |
15 |
超5类网线 |
爱普华顿 |
|
米 |
2400 |
16 |
PVC管等辅材 |
|
|
批 |
1 |
17 |
频闪灯 |
精化隆 |
|
只 |
30 |
注:上表推荐品牌及型号仅供参考,各投标人可选择与其质价相当的产品参与投标,若与推荐品牌型号不符,投标文件应注明其技术差异。若本表所列项目有缺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构成制作及有效性
一、投标文件的构成
1、经济标(1份,包括主要设备分项报价、工程总价及其维保费报价,密封袋装)。
本项目报价为成套设备总价包干,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在人民币50万元以内为有效报价。该报价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参加投标的最终谈判价为闭口价,即“交钥匙工程”,自招投标始至免费质保期满,需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商务技术标
由商务标和技术标组成(商务和技术标合装本正本1份,副本2份,装袋密封;封面注明商务技术标正本或副本字样);
(1)本文件第一章第四条第7款所要求资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与投标产品一致的各类质量、资信认证证明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鲜章(如ISO9001:2000、ISO14001:2004、质检报告等);
(3)投标设备品牌型号、物理特性、技术参数和配置表,加盖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鲜章;
(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近年来国内销售同类项目产品业绩表;
(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二、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构成内容及顺序编制投标书;除签名外,文字和数据一律采用A4纸、使用汉语言文字、以中国法定计量单位表述,字迹清楚,密封完好,按顺序分装成册,封面须注明正、副本字样并盖公章。
2、投标文件因文字、数字表达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或未按要求装订密封造成文件散失等;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废标:
1、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混乱无序、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缺乏合法的法人资格或必需的资质证明文件等;
4、标书中存在欺诈的行为;如投标商家在投标过程中有串标等违规行为或投标价格虚高、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材料不实或虚假等,招标人或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人员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中止本次招标活动等决定。
5、其他依法应予废标的情况。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处置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和图纸的所有要求。若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其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的投标人,应按要求编制好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3、投标文件的处置,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报价及设备说明文件、各复印件均不退还。
第四章 答疑及补遗
一、答疑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以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招标文件网上发布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澄清的将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该答复将在网上公布,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补遗
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将修改内容网上发布,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五章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处置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以汇款或现金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室或指定的帐户上(若为汇款方式,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上述财务室确认并换取收据)。
二、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其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投标保证金的处置。招标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标的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商务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并履行合同;
4、有串标等违法行为;
五、投标有效期: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
第六章 开标程序、定标原则
一、开标程序
1、采购中心依法成立项目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3人及其以上单数组成。专家由采购中心经办人和采购人代表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小组负责该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质询、评分。评审小组推举1名成员为组长,各成员独立评审,由组长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各投标商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主持人递交资质文件以供采购人代表及评委审验。
3、由采购人代表及评委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对各投标人的资质资料进行审验。资审合格的商家向主持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退场。
4、评委对抽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的商家,才能进入竞争性谈判程序。
4、 各有效投标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顺序,依次接受评标小组的质询、谈判(每个投标人陈述时间在10分钟内)。
5、谈判的主要内容:设备工作原理、物理结构及其技术性能特点、响应程度、供货时间、售后服务承诺、优惠条件等。所谈定条件当场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后作为正式投标文书的补充条款而生效,与正式投标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定标原则
1、由项目评审小组负责对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待商务及技术标评审结束,录入汇总后,再开出经济标(报价书),主持人当众开标、唱标无误后,各投标人进行第二次书面报价。根据谈判现场情况,若评标小组或采购人代表认为有必要,可进行第三次书面报价。
2、各投标人的最后一次书面报价将作为最终报价,按评分标准将其代入计算公式,算出其经济标得分。商务、技术和经济标三项之和总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
三、主持人当场宣布本采购项目的评分结果和拟成交单位排序;若出现得分并列的情况,首先取经济标报价低的为中标人,如经济标和商务及技术标得分均相等,则由采购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单位。对中标、落标原因不作现场解答。
四、本项目不能保证最低报价是否中标或其排名先后。
第七章 评分标准
一、投标报价(45分)。
采取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5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保留2位小数):
投标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45
二、商务标(25分)
1、投标企业综合实力及主要产品市场占有情况2分;
2、承诺免费质保期1年者1分;承诺2年者2分;承诺3年者5分;
3、在本地(长寿)设有维修站:4分(提供常驻机构住址、联系电话、维护人员名单及职称表);重庆地区设有维修站者2分;
4、工程交付期承诺:5分
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对工程交付期承诺条件,评标专家对此内容进行比较评分。
5、售后服务保障:5分
提出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故障响应时间、质保期内服务方式、质保期外服务方式,是否提供备用机、备件库,维修人员等)的可根据方案优劣评分。
6、技术培训计划:4分;
由评委根据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和可行性独立评判。
三、技术标(30分)
1、投标产品综合品质质量、技术参数及水平、功能、配置等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满足其参数的一条扣1分,直至扣完35分为止。
评标小组成员根据各投标商投标设备的技术品质综合评判独立打分;
第八章 商务合同的签定
1、招标结果在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后,由采购中心向中标单位制发《中标通知书》。
2、中标单位接《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与用户单位签订合同。
3、合同内容应与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以及招标现场双方达成的意见一致。合同签订后应向政府采购中心报送一份存查。
4、经采购中心审查合格后,向业主单位填发《成交通知书》。
5、若第一候选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被依法取消中标资格,则按序由第二候选中标人递补,类推。递补候选商的价格必须以第一候选商的价格为准。
6、中标单位向采购中心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7、工期要求:工期20天,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8、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履约,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否则,业主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第九章 项目验收及付款方式
一、项目验收:
1、中标单位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该项目,达到用户使用要求。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或委托采购中心或相关部门进行组织验收。
2、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签字盖章作为支付凭据。
二、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总造价的90%,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壹年后五个工作日(以签订合同实效计算)内结清余款10%。
三、政府采购中心在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第十章 违约责任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
2、供需双方若因产品技术要求发生歧义,经相关权威部门检定后由责任方支付检定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若质量及数量未能满足招标文书或项目合同要求,由供方承担一切损失及其后果。
3、当事人双方若因合同未尽事宜等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一致。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章 监督及解释权
1、本次采购活动由区财政、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
2、本招标文件及附件和投标单位投标文书中涉及的内容均属商业机密,投标人、评委及采购人均不得将知悉的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招标文件由长寿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4、投标单位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质疑或投诉,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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